IC中心研究生论文发表规定

作者:IC中心 时间:2010-09-10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论文的管理,培养研究生严谨自律的科研素质,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学风,提高学术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 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多发表与所从事学位论文有关的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 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论文发表的相关规定,学术论文必须有自己的观点,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引用他人的成果和文章必须注明出处和作者名。一经发现论文有抄袭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

3. 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按照本中心对论文水平分类,给予论文版面费和审稿费报销、奖励。

4. 凡在校研究生拟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署名作者均须签名,研究生须填写《论文发表申请表》一份。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发表。

5. 研究生导师应该认真审阅学生的论文,尤其对论文内容的科学、严谨、真实方面予以审核把关,及时纠正和制止不良学术行为,确保论文质量。

6. 所有论文在投稿之前,鼓励开展针对投稿文章的学术交流。论文撰写者可在VLSI电路与系统研究中心范围内采取公开通知、专人组织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7. 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署名为“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系”,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版面费。

8. 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任何论文,其论文通讯作者必须是其导师或相关老师,否则不予报销版面费。

9. 凡未经导师审核自行发表论文者,不得签署导师姓名。否则文责自负,由此引发的学术和法律问题由研究生负全责,且发表的论文不作为奖励评优、授予学位等工作的依据。

10. 因项目实际需要,研究生可撰写并申请专利。专利申请费用报销流程参照学术论文版面费保险流程执行。

11. 对于本中心老师指导的本科生所发表学术论文,可适当放宽杂志档次要求,但操作流程一律参照《研究生论文发表流程》执行。

12. 本办法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VLSI电路与系统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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